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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2011-5-11 12:41
正文摘要:最高法:不應(yīng)將醉駕一律認定為刑事犯罪 針對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實施以后,各地嚴查醉酒駕車行為的情況,昨天,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張軍在全國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上表示,對醉酒駕駛者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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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fù) datetame 的帖子 那就看執(zhí)行的人了,依法也對,依高管的話也對,看我如何整你就如何運用了。 |
| 我說的就是這個,這個解釋似乎專為高曉松來的,為什么制定的時候沒說這個,為什么在前面有人因為醉酒駕駛直接入罪了不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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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度一定要嚴, 否則法律的權(quán)威性會大打折扣的。 |
| 醉駕 不能駕車 |
| 又是一物權(quán)法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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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fù) 陳宇軒 的帖子 所言有理{:soso_e179:} |
| 醉駕不等于罪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