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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觀念: 有個先后顛倒的錯誤 一邊說為了桐城城市發(fā)展拆遷戶犧牲點個人利益應該的,一邊又說是在爭取最大的個人利益本身就很矛盾 ----------------- 我根本就沒說拆遷戶犧牲個人利益的事,也不存在您說的矛盾。 現(xiàn)在談的是拆遷怎么補償,但補償即便不到位,也不一定是利益受損,所以我用了一個詞:利益最大化。 比如原來你買房子的時候是10萬,現(xiàn)在周邊漲到了20萬,或才將來有很大的升值空間, 如果政府給15萬,利益是不是犧牲了呢?這就要看你站在什么立場上。 如果你站在被拆遷的立場上,當然覺得受損,而且,即使政府同意給20萬還是覺得受損,因為升值空間沒了。 所以說,被拆遷的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叫喚一下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我們這些局外人反對一下叫喚好像也是可以的吧。 我的擔心是:城市建設是必須的,而且現(xiàn)在又是大好時機,如果政府與被拆遷的人一直這樣下去,時機就錯過了。 怎樣化解這個矛盾呢?站在我這個局外人的立場,要被拆遷者主動讓步可能性不大, 關鍵態(tài)度在政府,要么答應被拆遷者的要求,要么來狠的,要么歇伙不干。 從最好的結果看,我認為應當來狠的。 不是我無視老百姓的利益,而是因為,老百姓的利益要求是與政府態(tài)度強硬的程度成反比的。 不要動不動就說政府干事就是官商溝結,這樣就沒法說話了。 你先主觀地下一個結論,先給別人戴一頂黑帽子,還怎么交流問題?
老百姓想多要,政府想少給,這是很正常的,就看誰在博弈中占優(yōu)勢。 孫金龍、仇和這些狠頭子一來,老百姓就讓一些, 姓汪的書記不是個狠頭子,所以就吵翻了天,事情就是這樣。 不過,你也不能說孫、仇的行為就是違法,也不能說合肥被拆遷的人就犧牲了自己的利益, 只能說,因為孫、仇的勢子大,合肥、宿遷的老百姓沒有別的地方倒巧而已。 有不少人口口聲聲講人民的利益,豈不知,利益并不是個靜態(tài)的東西,而是個動態(tài)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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