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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很早以前就看過,主要論點大體無誤。但這里有幾點問題值得說明一下:
第一,李清照當年長于王氏,因此李清照應(yīng)該是王氏的表姊而非表妹。也就是說,秦檜實際上是李清照的表妹夫而不是表姐夫。秦檜是生于元佑五年也就是公元1090年,而李清照的生年在學(xué)界一般有兩個說法,其一是王學(xué)初王延梯諸公的元豐七年說,亦即在公元1084年,其二是由胡適首倡后由吾師畢寶魁先生重新主張的元豐四年說亦即公元1081年。無論這兩種說法當中的哪一種成立,那么李清照都應(yīng)年長秦檜6~9歲,這個年齡差距是比較大的。而王氏為秦妻,其年齡應(yīng)與秦檜相當甚至略小于秦而很難年長于秦五歲以上。因此,李清照也必然年長于王氏,此為定論。
第二,綦崇禮與李清照之間的關(guān)系,并不遙遠。綦崇禮與趙明誠的姑表兄弟,他的母親是趙的姑母,可見此二人干系何其接近。又因為政治懷抱有所相近,因此趙明誠一直與這位姑表兄弟綦崇禮,還有另一位姨表兄弟謝克家,再加上他的兩位妹婿李擢、傅察都走得甚為親近。盡管后來李清照再嫁匪人,但在她的生前,周圍的人,尤其是趙家人,都一直視其為趙家的遺孀。例如綦崇禮在吳道子《天龍八部圖》的題跋上稱其為“趙淑問”,而趙明誠姨侄謝伋在《四六談塵》中稱其為“趙令人李”,都是趙家親友對李清照德行與名份的肯定。真正對于李清照再嫁一節(jié)掀起非議之聲,則是在李清照以及她一同輩的趙氏宗親先生下世之后的事情了。從這個角度上,又兼于中國的意識傳統(tǒng),男性一方的親系要親于女性一方。這樣看來,李清照與綦崇禮的關(guān)系,自然要比她與秦檜之間的關(guān)系要更為親近,起碼是相等的。何況趙家與綦家素來甚密,更就更難怪綦崇禮要力保李清照了。
第三,據(jù)《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五八記載:右承奉郎監(jiān)諸軍審計詞張汝舟屬吏,以汝舟妻李氏訟其妄增舉數(shù)入官也,其后有司當汝舟私罪,徒,詔除名柳州編管。這個時間據(jù)記為紹興二年九月。為此一案,李清照也在開始作為嫌疑人被關(guān)押九天但在與張汝舟同堂受審問實罪名后隨即被釋放。而事實上,在此之前,亦即紹興二年八月的時候,時任右相的秦檜已國在朝堂提出“南人歸南、北人歸北”的荒謬主張招致宋高宗不悅,隨后命綦崇禮起草了那篇著名的罷相制詞。這一做法當然惹惱了秦檜,卻也使綦崇禮更為高宗器重。這也為他此后搭救李清照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因此,在李清照打這份離婚官司的時候,秦檜已經(jīng)第一次倒臺,是根本無力去幫助李清照的了。而且,此時綦崇禮又極得高宗信任,李清照更不需要秦檜的任何幫忙。把這話說得更直白一些就是:一來秦檜已經(jīng)幫不了這個忙,二來即使他能幫得了李清照這時也根本不稀罕他的幫忙了。
第四,本文的作者在文中提到“即使是研究宋史的史學(xué)家,一般也不知道王繼先”,這是該文作者最為自負的表現(xiàn)之一。事實上,王繼先這個名字,在南宋史上是赫赫有名的,豈會讓史學(xué)家含糊放過呢?當時的高宗,即有一個被人鄙為“三交”的著名政策,即把國家交給秦檜,把后宮交給張無為,把自己則交給王繼先。趙明誠建炎三年六月在罷官途中接圣上御旨受命湖州知州,于是立即要改程上任。后因心急遂棄舟上岸,與李清照匆匆話別后馳馬上任。但在七月末,李清照即收到金陵發(fā)來的消息,知明誠因大暑趕路而得瘧疾,于是急忙趕緊金陵。四處尋醫(yī)就曾請來了這位名滿京城的“王醫(yī)師”。當然趙明誠最終還是撒手西歸,而王繼先就因此契機相中了尚在李清照手握之中的趙家藏器,便出價黃金三百兩索購。李清照當然沒有同意,但形勢又如此緊迫。正在這左右為難之時,此事又驚動了趙明誠的那另一位表兄、時任兵部尚書的謝克家。謝克家顯然是有心庇護趙家財產(chǎn)的,又極其擔(dān)心李清照會頂不住壓力而將趙家的珍藏以低價售出。這時,他便向宋高宗遞交一份奏折,直稱“恐疏遠聞之,有累盛德,欲望寢罷”。于是高宗便給了一條“批令三省取問繼先”的批復(fù)。宋高宗之所以這么做,其實也是因為他此時極須倚仗謝克家,更何況此時趙家還有嫡傳的“二誠”——明誠的兩位兄長,又有謝克家綦崇禮這樣的表親并明誠妹婿李擢,皆是朝中重臣。高宗也不可能因為私袒一個小小太醫(yī)而開罪這些重臣的。當然由于此時的南宋朝廷一直處于逃亡狀態(tài),這份案件也就因此終于不了了之。但謝克家就以高宗御旨給予“開州團練使致仕”身份的王大夫一個警告和制止,還是在情理之中的。這其中也談不上什么“敗訴”的問題,這個案件因為涉及著名的“玉壺頒金”一案,因此在李清照研究中歷來頗受重視。王繼先的陰謀也自然未能得逞了。從這一點上來說,反而又是李清照在外力協(xié)助下再次成功保護了趙家的珍藏古器。
從以上諸種,足見本文的行文過程,是很潦草的,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滿足于一個所謂“驚人”的“結(jié)論”的建立,而根本沒有認真切實地注意史料上的查證,這是今人在做學(xué)問之時最易犯的毛病之一。這篇文字不僅僅在結(jié)論上犯了一個微小的差錯,更在立論過程中出現(xiàn)全方位的漏洞,是尤其值得讀者們在閱讀中注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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