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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李清照與王氏“表姐妹”關(guān)系的幾點補正
——由一篇網(wǎng)文引發(fā)的的重新考辨
文/張慶
今天得見桐城網(wǎng)一位網(wǎng)友的轉(zhuǎn)帖名曰《秦檜是李清照姐夫》。這個類似的立論我倒已經(jīng)在很久以前見過,但當時只是匆匆而過的瀏覽卻沒有十分的注意。今天重見此帖,不免細細注意了一番,又兼近日在李清照的資料上多費了些工夫,因而容易留心一二。就這樣,通過一些資料的查證工作,我對原文產(chǎn)生了一些較新的看法。我便利用網(wǎng)絡(luò)數(shù)據(jù)庫搜查到了這篇帖子的原始出處,應(yīng)該是載于2008年3月17日《北京日報》的一篇文字,原名作《何需杜撰?——談歷史上的李清照和秦檜、王繼先》,作者是身為河北大學(xué)宋史研究中心特聘教授的王曾瑜先生。轉(zhuǎn)帖與原文是稍有差池的,于是我便以王教授的原文為基礎(chǔ),給予以下的意見。
原文的主要論點,顯然是認定秦檜在人情關(guān)系上是李清照的表姐妹。這一點是大致無誤的。然而這個立論過程中有幾處的細節(jié)產(chǎn)生了比較嚴重的缺漏與差錯,我在此只點提幾點略作闡述,或作為原作者的補充,或作為原作者的修正,如此而已。
第一,原文只述李清照與秦檜妻王氏之間的表姐妹關(guān)系,不知系何種原因又未明細孰長孰幼的細節(jié)。而事實上,李清照在年齡上是應(yīng)該長于王氏的,因此李清照便是王氏的表姊。也就是說,秦檜實際上是李清照的表妹婿。李清照的外祖父王珪是當朝有名的宰執(zhí),他的長女許配李格非,后生女清照;他的四子王仲岏又生女王氏,即后來的秦檜之妻。秦檜是生于元佑五年也就是公元1090年,而李清照的生年在學(xué)界一般有兩個說法,其一是由王學(xué)初王延梯諸位先生支持的元豐七年說,亦即在公元1084年,其二是由胡適首倡后由畢寶魁先生重新主張的元豐四年說亦即公元1081年。無論這兩種說法當中的哪一種成立,那么李清照都應(yīng)年長秦檜6~9歲,這個年齡差距是比較大的。而王氏為秦妻,其年齡應(yīng)與秦檜相當甚至略小于秦而很難年長于秦五歲以上。因此,李清照也必然年長于王氏,此當為定論。但這對表姊妹卻有個很有意思的共同點,那就是一生皆未能生育。然而這兩人對于這同一類事件所應(yīng)付的“責任”又不盡相同:李清照未能生子,可能是因為趙明誠的原因,因為趙明誠后來因無嗣而另娶二房夫人依舊未能得嗣,而且趙家在明誠這一代皆是人丁不旺,僅明誠二兄思誠一系稍有子嗣之息;王氏那邊不不同了,雖然王氏未能生育,可其夫秦檜卻能與女婢生得一子,只是這對可憐的母子終被王氏驅(qū)逐,另認養(yǎng)子秦熺。秦檜庶出之子名曰林一飛,因王氏一生阻撓,終不能復(fù)秦姓。
第二,綦崇禮與李清照之間的關(guān)系,并不遙遠。綦崇禮與趙明誠的姑表兄弟,他的母親是趙的姑母,可見此二人干系何其接近。又因為政治懷抱有所相近,因此趙明誠一直與這位姑表兄弟綦崇禮,還有另一位姨表兄弟謝克家,再加上他的兩位妹婿李擢、傅察都走得甚為親近。盡管后來李清照再嫁匪人,但在她的生前,周圍的人,尤其是趙家人,都一直視其為趙家的遺孀。例如綦崇禮在吳道子《天龍八部圖》的題跋上稱其為“趙淑問”,而趙明誠姨侄謝伋在《四六談塵》中稱其為“趙令人李”,都是趙家親友對李清照德行與名份的肯定。真正對于李清照再嫁一節(jié)掀起非議之聲,則是在李清照以及她一同輩的趙氏宗親先生下世之后的事情了。從這個角度上,又兼于中國的意識傳統(tǒng),男性一方的親系要親于女性一方。這樣看來,李清照與綦崇禮的關(guān)系,自然要比她與秦檜之間的關(guān)系要更為親近,起碼是足以對等的。何況趙家與綦家素來交往甚密,更就更難怪綦崇禮有心力保李清照了。
第三,據(jù)《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五八記載:右承奉郎監(jiān)諸軍審計詞張汝舟屬吏,以汝舟妻李氏訟其妄增舉數(shù)入官也,其后有司當汝舟私罪,徒,詔除名柳州編管。這個時間據(jù)記為紹興二年九月。為此一案,李清照也在開始作為嫌疑人被關(guān)押九天但在與張汝舟同堂受審問實罪名后隨即被釋放。而事實上,在此之前,亦即紹興二年八月的時候,時任右相的秦檜已國在朝堂提出“南人歸南、北人歸北”的荒謬主張招致宋高宗不悅,隨后命綦崇禮起草了那篇著名的罷相制詞。這一做法當然惹惱了秦檜,卻也使綦崇禮更為高宗器重。這也為他此后搭救李清照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因此,在李清照打這份離婚官司的時候,秦檜已經(jīng)第一次倒臺,是根本無力去幫助李清照的了。而且,此時綦崇禮又極得高宗信任,李清照更不需要秦檜的任何幫忙。把這話說得更直白一些就是:一來秦檜已經(jīng)幫不了這個忙,二來即使他能幫得了李清照這時也根本不稀罕他的幫忙了。
第四,本文的作者在文中提到“即使是研究宋史的史學(xué)家,一般也不知道王繼先”,這是該文作者最為自負的表現(xiàn)之一。事實上,王繼先這個名字,在南宋史上是赫赫有名的,豈會讓史學(xué)家含糊放過呢?當時的高宗,即有一個被人鄙為“三交”的著名政策,即把國家交給秦檜,把后宮交給張無為,把自己則交給王繼先。原作者在開篇首段即有“杜撰了一個何姓宦官,為什么就不用一個真人王繼先”的發(fā)問,其實又恰恰表明了他只知王繼先不知張無為的知識缺漏。趙明誠建炎三年六月在罷官途中接圣上御旨受命湖州知州,于是立即要改程上任。后因心急遂棄舟上岸,與李清照匆匆話別后馳馬上任。但在七月末,李清照即收到金陵發(fā)來的消息,知明誠因大暑趕路而得瘧疾,于是急忙趕緊金陵。四處尋醫(yī)就曾請來了這位名滿京城的“王醫(yī)師”。當然趙明誠最終還是撒手西歸,而王繼先就因此契機相中了尚在李清照手握之中的趙家藏器,便出價黃金三百兩索購。李清照當然沒有同意,但形勢又如此緊迫。正在這左右為難之時,此事又驚動了趙明誠的那另一位表兄、時任兵部尚書的謝克家。謝克家顯然是有心庇護趙家財產(chǎn)的,又極其擔心李清照會頂不住壓力而將趙家的珍藏以低價售出。這時,他便向宋高宗遞交一份奏折,直稱“恐疏遠聞之,有累盛德,欲望寢罷”。于是高宗便給了一條“批令三省取問繼先”的批復(fù)。宋高宗之所以這么做,其實也是因為他此時極須倚仗謝克家,更何況此時趙家還有嫡傳的“二誠”——明誠的兩位兄長,又有謝克家綦崇禮這樣的表親并明誠妹婿李擢,皆是朝中重臣。高宗也不可能因為私袒一個小小太醫(yī)而開罪這些重臣的。當然由于此時的南宋朝廷一直處于逃亡狀態(tài),這份案件也就因此終于不了了之。但謝克家就以高宗御旨給予“開州團練使致仕”身份的王大夫一個警告和制止,還是在情理之中的。這其中也談不上什么“敗訴”的問題,這個案件因為涉及著名的“玉壺頒金”一案,因此在李清照研究中歷來頗受重視。王繼先的陰謀也自然未能得逞了。從這一點上來說,反而又是李清照在外力協(xié)助下再次成功保護了趙家的珍藏古器。
從以上諸種,足見本文的行文過程,還是很潦草的。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滿足于一個所謂“結(jié)論”的建立,而根本沒有認真切實地注意史料上的查證,這是今人在做學(xué)問之時最易犯的毛病之一。于是我小心地寫下了這篇文字,希望能夠給予原來的讀者群眾一個醒眼的補注,不至因一篇文章的誤導(dǎo)即予通盤的信息接受,這樣的盲目反而又只能算是“讀”的大忌了。
天涯浪子,時08年國慶假期,寫于沈陽。
[ 本帖最后由 觴客子 于 2008-10-3 18:15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