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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瘞鶴銘獎”全國書法作品展
征稿啟事
典藏于鎮(zhèn)江焦山碑林的“瘞鶴銘”,為六朝石刻,是中國書法發(fā)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歷代書家推崇備至。為弘揚這一優(yōu)秀文化遺產,提高書法創(chuàng)作水平,展示當代書法藝術創(chuàng)作成就,發(fā)現和培養(yǎng)優(yōu)秀藝術人才,著力打造這一藝術品牌,鎮(zhèn)江市人民政府和中國書法家協會決定聯合舉辦“‘中國瘞鶴銘獎’書法藝術大展”。現將征稿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主辦單位:
中國書法家協會 江蘇省文化廳
江蘇省文聯 鎮(zhèn)江市人民政府
二、協辦單位:江蘇省書法家協會 鎮(zhèn)江市文廣新局
三、承辦單位:鎮(zhèn)江焦山碑刻博物館 鎮(zhèn)江市書法家協會
四、征稿范圍
年滿18周歲以上的中國公民及海外華人、書法愛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五、征稿要求
1、本次展覽分為初評和終評。初評請投寄作品照片,每件照片收取評審費30元。進入終評的作品由承辦方通知作者投寄原作。
2、內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詩詞、聯、賦、格言等均可,提倡書寫自作詩詞,提倡書寫與鎮(zhèn)江或瘞鶴銘相關的詩、詞、聯、賦及評論、心得。(內容參見焦山碑林網站)
3、規(guī)格:書法作品尺寸,橫、豎最大不超過六尺,形式不限。
4、篆刻作品每件印蛻4-8方,并附二個以上邊款拓片,其中一份需自行黏貼成印屏,印屏一律豎式。
5、每件作品背面右上角需用鉛筆注明作者姓名、性別、年齡、詳細通訊地址、郵編及電話、身份證復印件,草書、篆書作品請附釋文。
6、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應與身份證姓名一致,組委會根據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發(fā)放證書和獎金。
7、未入展的作品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時,匯寄人民幣80元退稿費(含保險費),并附退稿費匯款單復印件。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辦方收藏。
五、評選原則及辦法
1.由中國書法家協會組織評委進行評審。
2.既定評出優(yōu)秀作品10件、優(yōu)秀提名作品20件、入展作品400件(含優(yōu)秀作品)。
六、待遇
⑴ 優(yōu)秀作品獎金每人10000元人民幣(稅后),優(yōu)秀提名作品獎金每人5000元人民幣(稅后)。
⑵、入展作者付稿酬800元人民幣(稅后)。
⑶、優(yōu)秀、入展作者頒發(fā)證書,并贈送本次大賽作品集一部。
⑷、非會員作品入展,作為加入中國書法家協會的條件之一。
⑸、本次大賽獎金、證書、作品集在首展開幕式后40個工作日內寄出,由承辦單位負責。
⑹、大展組委會擁有優(yōu)秀、入展作品的所有權。
七、展覽時間地點
1.時間:2012年2月底
2.地點:江蘇省鎮(zhèn)江市
八、征稿日期
自見報之日起,截止2011年11 月30 日(以當地郵戳為準)
九、其他
1.證書、作品集將在展覽閉幕后40日內寄出
2.本次大展作品的所有權、出版權等均歸承辦單位所有
3.有關大賽活動的解釋權歸主辦單位
4.所有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以上各條款
十、投稿、匯款地址及聯系方式
投稿及匯款地址:江蘇省鎮(zhèn)江市焦山碑刻博物館劉文英收(匯款單上請注明作者姓名和聯系電話)。
郵編:212008
電話:0511-88800729,0511-88833712,15862990351
聯系人:劉文英、楊遠輝、何未艾
中國書法家協會
鎮(zhèn)江市人民政府
2011年7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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