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全社會公示有利于監(jiān)督 公務員財產公示制度最早起源于瑞典。早在18世紀,瑞典人就有權查看首相的納稅清單。而英國則是最早對官員財產公示進行立法的國家。1883年,英國議會通過《凈化選舉,防止腐敗法》,其中規(guī)定了對競選議員的候選人必須對資金進行公示的規(guī)定。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在全球得到大范圍推廣,則是從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的。隨著各國政府對經濟的干預加強,官員權力膨脹,各國掀起制定“陽光法案”的浪潮。美國1978年通過的《政府倫理法案》,對立法、司法、行政機構的官員統(tǒng)一做出規(guī)定,所有官員必須填寫統(tǒng)一的財產登記表格如實報告財產收入。法國1983年頒布《政治家生活財產透明度法》;加拿大1994年制定《公職人員利益沖突與離職后行為法》。2008年俄羅斯通過《反腐敗法》,次年正式實施,時任總統(tǒng)的梅德韋杰夫親自帶頭公示自己的財產。 在美歐多數國家,有關反腐敗法律強調的多是“財產公示”而不只是“申報”!肮尽蹦康木褪亲尮娍梢酝ㄟ^財產公示材料,發(fā)現公務員有沒有隱瞞財產,收入與支出是否相符!董h(huán)球時報》記者日前走訪倫敦伊靈地區(qū)國會議員沙瑪。他對記者稱,公示財產是他每年最重要的幾件事之一,這件事馬虎不得,萬一有個筆誤,也會產生很大麻煩。沙瑪說,由于在政府擔任要職的官員通常是國會議員,所以個人財產公示這方面,在競選時就要做好。通常,他們需要按國會的要求填表,把自己的收入和來源一筆筆寫清楚,并表示一旦當選將不會和任何商業(yè)利益有瓜葛。
英國社會最看重保護個人隱私,但對官員財產公示,英國人的看法基本一致。倫敦當教師的湯普森對《環(huán)球時報》記者說,從政本身就是被認為要為公眾服務,所以官員的清廉和對外界的公開是必須要做的事,作為公仆,在位一天就該透明一天。對于議員和官員財產公示,媒體也會緊盯。每年都會有英國媒體自發(fā)評選“最富有的議員”或部長,“最知道節(jié)約公家財產的議員”排行榜,這些榜單一經曬出,老百姓自然心中有數,知道來年大選時,選誰不選誰。 多數國家官員財產公示都是不斷完善的。美國于1978年通過《政府倫理法案》,規(guī)定官員財產公示制度;1989年又通過《倫理改革法案》,對財產登記做進一步詳細規(guī)定,國會議員和聯(lián)邦雇員在卸職后一定年限內不得出任與在職期間的職權有利益沖突的公司職位等。同時根據這項改革法案,美國廉政署脫離人事署,成為獨立向總統(tǒng)負責的強勢機構。2007年,圍繞圍會共和黨的一系列游說集團丑聞又促使美國加重在官員財產申報方面的處罰力度。財產申報作假不僅要付出高達5萬美元的罰金:還構成足以判作假者入獄的刑責。2012年2月,美國眾議院提出對《政府倫理法案》再次進行修正,其中最重要的修正內容之一是,要求議員在向眾院和參院提交有關財產公示報告后,必須立即將其上網,使所有公眾在網上可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