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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4日晚19時許,桐城站派出所民警在火車站執(zhí)勤時,發(fā)現旅客曹某持當日K1072次廬江到合肥車票,卻在桐城站乘車。面對民警的詢問,曹某謊稱買不到桐城站的車票,民警經查詢,發(fā)現當日桐城站K1072次車票充足,仍有大量余票在售,曹某的謊言被識破。
民警將其帶至派出所進一步調查詢問,后經調查及調取視頻監(jiān)控發(fā)現,自2019年8月份以來,曹某已先后四次故意購買合肥至廬江區(qū)間車票,“買短乘長”,實際在桐城站上下車,利用旅客集中進出站,車站工作人員查票不全面的漏洞,混雜在其他旅客當中進出站。面對鐵一般的事實,曹某交代為了坐火車省錢,耍小聰明,故意買短乘長,不想這次被發(fā)現。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曹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火車票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guī)定,我單位對其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來源:桐城火車站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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