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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桐城政府網(wǎng)
新渡鎮(zhèn)一農(nóng)民姚某為狩獵自制土槍,近日,被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儲存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近年來,由于生態(tài)環(huán)境好轉(zhuǎn),村前屋后、田間地頭,野豬、野兔、野雞、野鳥頻繁出沒。他認(rèn)為野味很值錢,于是動了狩獵發(fā)家的念頭。但世面上買不到獵槍,他就想自制獵槍。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在青草鎮(zhèn)附近一廢品收購戶處發(fā)現(xiàn)了兩支廢舊土槍,他花10元錢買了,又在安慶一鋼材店里買來鋼管,在一自行車修理部里借用電焊機等工具,仿照買來的報廢土槍,自己制造成土槍一支、三支半成品槍管。
今年5月26日,東窗事發(fā),姚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槍支罪被刑事拘留,這時,他才醒悟:原來制造土槍也犯法。他后悔莫及,悔恨自己是個法盲。[趙莉] (來源:桐城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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