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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關(guān)于2004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級評價的情況通報
公通字[2005]25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廳、局,建設(shè)廳(建委),新疆生產(chǎn)建設(shè)兵團公安局,北京市市政管委,重慶市市政管委,上海市市政工程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重慶市交通委員會:
2004年,各地公安、建設(shè)部門在黨委、政府的統(tǒng)一領(lǐng)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五整頓”、“三加強”各項工作措施,以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為目標,周密部署,狠抓落實,城市道路建設(shè)、管理理念與水平跨上一個新的臺階。
2004年,全國實施“暢通工程”并參加評價的城市(縣)共有774個,比2003年增加60個,其中由公安部、建設(shè)部確定等級的城市(縣)共40個,由省、自治區(qū)公安、建設(shè)部門確定等級的城市(縣)共734個。現(xiàn)將評定情況通報如下:
一、由公安部、建設(shè)部評定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級(按名次排列)
保持一等管理水平城市:
大連、南京、青島、長春、寧波、沈陽、廈門
威海、珠海、鞍山
常熟
新增一等管理水平城市:
成都、武漢
無錫、廊坊
榮成
保持二等管理水平城市:
北京、上海、鄭州、蘭州、呼和浩特、重慶
大慶、湖州、唐山、九江、蘇州
莊河、膠南、克拉瑪依
新增二等管理水平城市:
長沙、貴陽、西寧、天津
二、由省、自治區(qū)公安、建設(shè)部門評定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級(本處只列安徽部分)
安徽:
二等:合肥、安慶、馬鞍山、銅陵
三等:蚌埠、阜陽、淮北、淮南、黃山、六安、明光、[color=#ff6100] 桐城[/color]、蕪湖
四等:毫州、巢湖、池州、滁州、界首、寧國、宿州、天長、宣城 [/siz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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