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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朝年與高慶芝婚后經(jīng)常爭吵,高曾提出離婚,但未果。鮑朝年在得到高慶芝不愿與其共同生活的答復后,遂拿起家中一根螺紋鋼筋對高慶芝四肢猛擊,并用拳頭將高慶芝右眼打傷。法院宣判后,被告人鮑朝年當庭表示不服判,將提出上訴。
桐城男子虐妻致殘一審被判無期 ,并賠償受害人26萬,其當庭表示上訴
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桐城男子鮑朝年故意傷害妻子一案,昨日開庭宣判,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其妻子、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高慶芝醫(yī)療費及傷殘鑒定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等各項經(jīng)濟損失23萬余元,賠償高慶芝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3萬余元。
鮑朝年與高慶芝婚后經(jīng)常爭吵,高曾提出離婚,但未果。今年1月7日,被告人鮑朝年以接與其吵架的妻子高慶芝回家為由,邀約他人,包乘一輛桑塔納轎車,在桐城市呂亭鎮(zhèn)平坦路口,強行將高慶芝及其女兒拉上車并帶至家中,兩人為是否能繼續(xù)在一起生活的問題再次發(fā)生爭吵。
鮑朝年在得到高慶芝不愿與其共同生活的答復后,遂拿起家中一根螺紋鋼筋對高慶芝四肢猛擊,并用拳頭將高慶芝右眼打傷。此后,鮑朝年關上大門,脫下高慶芝的褲子,用鋼筋棍捅戳高的下腹部。經(jīng)刑事科學技術鑒定,高慶芝傷勢程度為重傷。經(jīng)法醫(yī)鑒定所鑒定,高慶芝傷殘等級評定為五級。案發(fā)后,鮑朝年逃往外地。今年2月20日,無錫市公安機關將鮑朝年抓獲歸案。
法院宣判后,被告人鮑朝年當庭表示不服判,將提出上訴。(黃谷、黃鋒、陳大名)
(來自新民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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