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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妙玉到長平公主
——試看一場紅學(xué)論點形成之荒誕過程 張慶
很久沒再為紅樓之事動一點筆墨,主要原因在于面前著繁冗駁雜的史料,我現(xiàn)有的時間與精力,根本不可能完全理得清頭緒。與其在錯亂中勉強打理出一二條無甚硬朗的立論,倒不如潛心于書本,一面稍長些見識,一面整理出二三分再圖進益。近日也只是一個偶然的機會,在網(wǎng)上的某處不經(jīng)意發(fā)現(xiàn)了西嶺雪的一篇《妙玉與斷臂公主》,看時間似乎創(chuàng)作時間尚不久遠,于是略為拜讀。然而其結(jié)果頗令我有些不然,我估想如果不是因為原文的筆墨尚且花費不多,我恐怕再無心力一直觀望到底了。很顯然紅樓是一塊聚寶盆,每個人都可以從中挖出屬于己有的“寶藏”。然而在這片挖掘之是,我們有幾時真正地尊重了原著,尊重了“學(xué)術(shù)”名詞的內(nèi)涵?我不甚知曉。昨日,是版本學(xué)楊傳鏞先生兩周年的忌日,我曾著小文一篇以示悼念。楊先生平生研紅,毫無功利之心,本著忠實的基本功與艱忍的耐力,在浩繁的版本學(xué)領(lǐng)域創(chuàng)造了不可小覷的成就。這一點,正是我之于學(xué)問上的極為敬重處。然而在今世之眾生中,能得楊先生精神之一二者,委實少矣。我雖不才,今日愿借引西嶺雪《妙玉與斷臂公主》原文的立論處,略為一辯。是非曲折,想必明眼人一見自知。
西嶺雪的原文,大意便是通過紅樓原著中隱現(xiàn)的的種種跡象,可以大膽地得出一個“妙玉原型為崇禎帝之女——長平公主”的結(jié)論。而關(guān)于長平公主其人,原本在考據(jù)上也有一定的爭議。這里為避免陷于冗長又與主題無甚關(guān)緊的窮辯中,遂對此暫作不究。只根據(jù)現(xiàn)有的一些能夠直接證實長平公主的三則史料來作若干辨析。
《明史》列傳第九曰:長平公主,年十六,帝選周顯尚主。將婚,以寇警暫停。城陷,帝入壽寧宮,主牽帝衣哭。帝曰:“汝何故生我家!”以劍揮斫之,斷左臂;又斫昭仁公主于昭仁殿。越五日,長平主復(fù)蘇。大清順治二年上書言:“九死臣妾,跼蹐高天,愿髡緇空王,稍申罔極!痹t不許,命顯復(fù)尚故主,土田邸第金錢車馬錫予有加。主涕泣。逾年病卒。賜葬廣寧門外。
董含《三岡識略》記載:長平公主名徽娖,周皇后出也。甲申歲,年甫十一,下妙選良家議,降太仆公子都尉周君世顯,將筑平陽以館之。無何,寇至,公主時在側(cè),御劍親揮,傷頰斷腕。賊以貴主,授尸國戚。越五日,復(fù)蘇。至是上書,欲歸空門。不許。詔求元配完婚,金田邸第,賜賚有加。僅一載,公主上仙,葬彰義門賜莊。公主雖遭喪亂,遠勝樂昌,而上之優(yōu)禮稠疊,始終勿替,盛德真千古無兩。吳祭酒作詩以紀之。
松江張宸的《長平公主誄》開篇即云:長平公主者,明崇禎皇帝女,周皇后產(chǎn)也。甲申之歲,淑齡一十有五,皇帝命掌禮之官,詔司儀之監(jiān),妙選良家,議將降主。時有太仆公公子周君都尉名世顯者,將筑平陽以館之,開沁水以宅之,行有日矣。夫何蛾賊鳩張,逆臣不誡,天子志殉宗社,國母嬙嬪慷慨死焉。公主時在稚齡,御劍親揮,傷頰斷腕,頹然玉折,損矣蘭摧!賊以貴主即殉,授“尸”國戚,覆以錦茵,載歸椒里。五宵旦,宛轉(zhuǎn)復(fù)生。泉途已宮,龍髯脫而劍遠;蘭熏罷殿,蕙性折而神枯。
董含所說的“吳祭酒”,也就是當年“江左三大家”之一的吳偉業(yè),曾為長平公主作《思陵長公主挽詩》一首。因其中并沒有與本篇主題相干的必要資料,在此不再摘引。從以上三處史料中,在年齡上幾乎各備其說。甲申事亂,其時公主年齡,僅據(jù)此三則來看,至少在十一歲,至多則在十六歲。但上下相差仍不過五歲而已,因此與本篇的后述已無較大關(guān)緊。甲申這一年,愛新覺羅入關(guān),并正式改元順治,時為順治元年。
順治在位十八年,而曹雪芹生年一般被認為是在康煕末,這樣前后的跨度已經(jīng)有近八十年,再加上甲申年長平公主既有的年齡,至雪芹生時也應(yīng)有九十歲了。再算雪芹始撰《紅樓夢》的年份,更是在此數(shù)十年之后。也就是說,即使長平公主在亂世中未至身死,那么等她有緣與曹雪芹這個偉大的作家見識時,也已經(jīng)是百余歲的老態(tài)龍鐘了。這樣一個人物,又如何可能被制造成金陵十二釵當中妙玉的角色原型,甚至與主人公賈寶玉暗有一段牽纏不清的曖昧情愫呢?如果連這一點都能夠牽強附就的話,那么只恐又能搬出一大堆的妙玉原型出來了。西嶺雪在表述這一擇人標準的時候,曾有過這樣一段闡述:
首先,從妙玉的教養(yǎng)來看,她精通茶道,能詩善文,水準絕對在賈府四艷之上;其次,從妙玉的舉止來看,她與賈母之間的對答不卑不亢,譏諷寶玉翻遍整個賈府也未必找得出一件比得上綠玉斗的茶器,甚至批評絳珠仙子化身的林黛玉是“大俗人”,完全把自己置身于諸釵之上;最后,從妙玉的言談來看,同湘、黛論詩時,一句“咱們的閨閣面目”,可見從未把出家真當回事,況且,她根本就是帶發(fā)修行,顯然隨時準備還俗。
事實上,單就明末清初出家的著名女子,已經(jīng)不勝其舉,諸如陳圓圓、卞玉京,俱是名副其實地出家為尼。而這幾位的情形,放入西嶺雪的“三項原則”中,也自能安然合縫,至少不會比長平公主的合理性要少上多少。不僅如此,如果說這二位“為世俗所不容”方投賈府,也是極在情理之中的了。更何況,在原著的第十七、十八回間,曾借林之孝家的之口說出了妙玉“本是蘇州人氏”的籍貫問題,而陳圓圓本即蘇州名妓,而卞玉京也一度在秦淮與蘇州之間往來,單單只有那位長平公主,籍貫上與蘇州還真是竿子打不著的關(guān)系呢。最為核心的,賈府的膽子再大,充其量也只能敢去收留一個出家之身的明末名妓,又怎能收留一個同等出家身份的亡明公主?而且還堂而皇之地將其放置在櫳翠庵并任由她的艷名驚動金陵城?這樣看來,西嶺雪又到底有什么理由能佐證她一廂情愿的“長平公主原型說”呢?本來就足夠粗糙且沒有絲毫“排他性”的推理準則,又怎么可能產(chǎn)生出些許精微的結(jié)論?如果只是一種所謂“泛泛之想”,又何必如此小題大做?
當然,無論是長平公主,還是陳圓圓、卞玉京之類,都絕不可能成為《紅樓夢》中妙玉的人物原型。我之所以舉此二人例,無非是為了表征西嶺雪的立論模式疏松淺陋,而絕不是自己有意要立何許新奇論點。這幾位女子不僅在身世上與曹雪芹的創(chuàng)作年代無法掛鉤,更重要的,在于《紅樓夢》文本中對妙玉這一形象的塑造,已經(jīng)在根本上與這幾位的形象是不相合的。我們可以試著重新捕捉《紅樓夢》原著對于妙玉的幾點零星而又少得可憐的描述。
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釵,飲仙醪曲演紅樓夢》,其中有妙玉的一副判詞:
欲潔何曾潔,云空未必空。可憐金玉質(zhì),終陷淖泥中。
隨后又有一副判曲《世難容》:
氣質(zhì)美如蘭,才華阜比仙。天生孤癖人皆罕。你道是啖肉食腥膻,視綺羅俗厭;卻不知太高人愈妒,過潔世同嫌?蓢@這,青燈古殿人將老;辜負了,紅粉朱樓春色闌。到頭來,依舊是風(fēng)塵骯臟違心愿。好一似,無暇白玉遭泥陷;又何須,王孫公子嘆無緣。
從判詞與判曲上,我們可以鮮明地看出作者在刻畫妙玉這個形象時,最側(cè)重的并不是她的才華,而是她的性情。而在這大是大非的問題之上,剛才所述及的長平公主、陳圓圓與卞玉京當中,無論哪一位都與妙玉的這一性情形象而無法謀合的。試想妙玉在僅有的這些話描述文字當中,都不忘明點其兩大人物特質(zhì),而在為其尋根究底之時,卻只見一面而對另一面從頭至尾采取視而不見的態(tài)度,又怎么可能精準地在歷史地圖中找到她的原型坐標?
往后的妙玉情節(jié),依然甚少。前八十回的主要露面場合,一次是在第四十一回“櫳翠庵品梅花雪”,另一次則在第七十六回“凹晶館聯(lián)詩悲寂寞”。中間亦偶有旁筆帶過者,只一提而已。但無論是哪一次或正面或側(cè)面的描述,都不曾忽略對妙玉性情的刻畫,可見“性情”對于妙玉這一形象的完成,有何其之重!不過,在第六十三回中,作者還曾借邢岫煙之口,對妙玉又作了一次稍顯細致的描述,由于這里再次涉及到西嶺雪原文的一個立論環(huán)節(jié),在此我們不妨再舉。岫煙對寶玉說起的原話中,有這樣一處記敘:
。钣瘢┯殖Y澪氖乔f子的好,故又或稱“畸人”。他其帖子上是自稱“畸人”的,你就還他個“世人”;苏撸苑Q是畸零之人;你謙自己乃世中擾擾之人,他便喜了。
原來,妙玉自稱“畸人”的道理,竟然在此——《莊子·大宗師》有云“畸人者,畸于人而侔于天”,這才是妙玉“畸人”別號的真正出處。說得直白一點,這個“畸人”,意思也就是清高而不流于俗世。西嶺雪在原文的末后為了有意加強一下自己的立論,便重加一筆說道:“況且,妙玉自稱‘畸人’;,乃殘缺不全之意,豈非暗指公主斷臂么?”這樣的解讀,或許是受到前人解讀“畸笏叟”一名含意的思路影響,但無論如何,都是對妙玉的愿意、尤其是對原著的原意的分明不屑!而且,“畸”一般表達的是在發(fā)育形成階段因某種自然原因造成的不正,F(xiàn)象,長平公主的斷臂是后天人為制使,稱其“畸人”,亦非合適。這樣,西嶺雪立論中最后虛晃的一個招數(shù),便在語言文字的鐵證之前,早已經(jīng)不堪一擊了。
在評說劉心武“秦學(xué)”之時,西嶺雪曾用“海市蜃樓”、“沙灘寶塔”兩個名詞來形容,并聲稱其“再堂皇,也經(jīng)不起風(fēng)浪輕輕一摧”,這些在批評上都是很可信的。但可惜的是,等到她自己來在紅學(xué)上作一二立論的時候,差不多較于劉心武更加脆弱不堪,即使在這么一篇小小的“索隱”形式的短文立論中都不能有絲毫的說服力。這也不能不令筆者為之深憾。從妙玉說到長平公主,這之間的聯(lián)想力未必能算得上何等之豐富,但能夠為之作一立論,其之于學(xué)問之心態(tài),夫復(fù)何議?我不敢奢望世間之人皆能每論必實,但至少,用事實說辯,用理智發(fā)言,這是每個人都足以承擔(dān)得了的。須知學(xué)問嚴謹如斯,又怎可妄力相欺?
天涯浪子,隨記于沈陽,時08年9月20日
[ 本帖最后由 觴客子 于 2008-9-20 13:33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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