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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離不開藥,有不少人遵循著“大病去醫(yī)院,小病進藥店”的原則,有點小毛病自己吃點藥就扛過去了。但藥物是一把雙刃劍,既能治病也能致病,每年都會發(fā)生多起藥物傷害事件。即使是安全系數(shù)比較高的非處方藥,你也應該具有一定的識別能力,這里以我們常用的“日夜百服嚀”、“感冒清熱顆!睘槔齺斫榻B一下如何三步識藥。
第一步:分清非處方藥(OTC)與處方藥
購買非處方藥時應認清紅、綠標志
處方藥必須遵醫(yī)囑服用
在“日夜百服嚀”、“感冒清熱顆粒”藥盒的右上方有紅色的OTC三個字母,它代表非處方藥的意思,OTC是Over the Counter的英文縮寫,是指“可以在柜臺上銷售的藥品”。 OTC應用安全、作用緩和、質量穩(wěn)定、療效確切,不需要醫(yī)生處方即可供給患者的藥品,是“普通人能自行購買并控制用法和用量的藥物”。非處方藥制度最早出現(xiàn)在20世紀40年代,我國從2000年起實行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
非處方藥分為甲、乙兩類,其專有標志圖案為橢圓形背景下的OTC三個英文字母,紅色專有標志用于甲類非處方藥藥品,綠色專有標志用于乙類非處方藥藥品。乙類藥臨床使用時間更長、安全性更高、副作用小,因此被標為綠色;甲類藥臨床使用的時間相對較短,安全性略低,因此用紅色警示,這類藥雖屬非處方藥,也要在藥師指導下使用。標紅色的“日夜百服嚀”、“感冒清熱顆!薄ⅰ半p黃連口服液”等只能在醫(yī)院和藥店出售;而標綠色的“板藍根顆!钡炔粌H可在藥店出售,百貨商店、超市也能出售。因此,購買非處方藥時應認清紅、綠標志,如果選用紅色非處方藥,應向專業(yè)藥師詢問注意事項。
處方藥是憑醫(yī)生處方才能供患者使用的藥品。這類藥品須憑醫(yī)生的處方才能購買!吨芏Y·天官·醫(yī)師》曰:“醫(yī)師掌醫(yī)之政令,聚毒藥,以共醫(yī)事!本褪钦f醫(yī)生必須掌握有偏性的藥物,要精確認識。這些藥品的性質和作用,患者一般不易自行掌握,必須在醫(yī)生指導下使用。如抗生素、心血管藥等,必須按醫(yī)囑用藥。
第二步:看包裝、識藥品
用藥時要認準通用名稱,避免重復服藥
藥品必須按要求貯存,有效期內的藥品也可能失效
認識藥品的外包裝是指認識藥品外包裝上的標簽,即藥品外包裝上印有或者貼有的內容。標簽上必須注明藥物的通用名稱、成分、規(guī)格、生產(chǎn)企業(yè)、批準文號、產(chǎn)品批號、生產(chǎn)日期、有效期、適應證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品、精神藥品、外用藥品和非處方藥等特殊用途或管理的藥品,其標簽必須印有規(guī)定的標志。認識藥品的外包裝對于合理選藥、安全用藥意義重大。
1.藥品名稱。藥品名稱通常包括通用名、商品名,有些還有曾用名。通用名是指是國家藥典或藥品標準采用的法定名稱。它的特點是通用性,即不論何處生產(chǎn)的同種藥品都可用的名稱,同一化學成分的藥品通用名都是相同的;藥品的商品名則是不同藥廠生產(chǎn)的同一藥品可以起的不同的名稱,具有專署性,受到法律的保護。如常用感冒藥復方氨酚烷胺有感嘆號、快克、感康等多種商品名,因此相同成分的藥品,或是化學名相同的藥品,可能有多個商品名。一藥多名易造成重復用藥,給患者帶來很多不良反應,甚至危及生命。因此用藥時要認準通用名稱,避免因重復服藥而引起的不良反應。
藥品包裝上的通用名稱必須顯著標示,商品名的單字面積不得大于通用名的1/2,并對其位置、字體和背景顏色做了嚴格、具體的規(guī)定。這樣就可以減少一藥多名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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