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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2-3-23 18: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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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ansan 于 2012-3-23 18:53 編輯
1 食用油魚的風險
2 各國食用情況
2.1 禁止食用
2.2 警告或不限制食用
3 參見
4 注釋
5 外部鏈接
[編輯] 食用油魚的風險油魚內含的蠟酯,雖然并非有毒,但人體難以消化。食用后部份人會累積于直腸,會導致腹瀉、腸胃痙攣等不適。過多的油份可能會不斷從肛門流出。患者進食后,最快30分鐘就會出現(xiàn)癥狀,大多于兩天內痊愈。[3]有實驗報告顯示,44人試驗進食油魚后,20人出現(xiàn)不適,當中80%出現(xiàn)排油腹瀉、50%出現(xiàn)腸胃痙攣、35%頭痛,以及25%有嘔吐情況。[4][5]
歐洲食物安全管理局(EFSA)指出,油魚引發(fā)腹瀉的機制未完全明確,而且食用后的反應因人而異,所以無法訂出安全的食用量,但適當調制指引(preparation practices)能防止食用后不適。現(xiàn)時,已有不少國家禁售或不建議國民食用油魚。[5]
[編輯] 各國食用情況[編輯] 禁止食用 美國:曾于1990年代禁運該魚,但已經解禁,但美國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仍然反對進口和州際交易油魚。[6]
日本:厚生勞動省列油魚為“有毒魚”,禁止進口和販賣。[7]
印尼:駐香港總領事館指,印尼僅出產工業(yè)用油魚,且該國無食用習慣。[8][9]
[編輯] 警告或不限制食用 歐盟:出售蛇鯖科魚制品時,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只可以包裝形式出售;
必須加上適當標簽,提供有關烹調方法的資料;
必須標示有關魚類可造成腸胃不適的風險;
標簽必須附有學名及俗名。
中華民國:無明文規(guī)范相關食用限制。[10],[11]
意大利:官方列為禁止進口魚種。
澳大利亞:公告為不建議食用魚類。[12][13]
新西蘭:政府建議業(yè)界不要供應連皮的油魚予食客,食肆應告知顧客有關的健康風險。
加拿大:建議不要大量食用;以及采用能去掉部分魚油的方法調制,減少潛在風險。
新加坡:政府要求業(yè)界必須正確標示兩種魚類,并建議采用烤的烹調方法,減少當中的油分。
英國:英國食品標準局(FSA)于2001年及2003年年發(fā)出警告,指示食物供應商,勿將油魚與相似的魚類混淆,更不能稱油魚為“鱸魚”或“海鱸”。[14][15]
香港:2007年8月,食物安全中心推出《有關識別及標簽油魚/鱈魚的指引》,建議所有進口商都應將棘鱗蛇鯖和異鱗蛇鯖的俗名定為“蠟油魚”和“oilfish”,同時不可使用“鱈魚”等其他俗名,以供業(yè)界和消費者分辨。[16][17][18][19][20]
[編輯] 參見棘鱗蛇鯖 (Lepidocybium flavobrunneum)
[編輯] 注釋1.^ 來源:油魚與鱈魚不同種,大公報, 25/1/07
2.^ 《香港早晨》無線電視翡翠臺,播出日期24/01/07
3.^ 來源: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新聞稿 23/1/2007
4.^ 注:兩個供試驗者食用的油魚樣本,含22%油份,當中有97%是蠟酯。
5.^ 5.0 5.1 來源:(PDF)Opinion of the Scientific Panel on Contaminants in the Food Chain on a request from the Commission related to the toxicity of fishery products belonging to the family of Gempylidae, The EFSA Journal (2004) 92,1-5
6.^ 來源:Chapter 26: Natural Toxins, Seafood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戴維斯加利福尼亞大學
7.^ 來源:東京都福祉保健局網頁,瀏覽日期:25/1/07
8.^ 領事:印尼沒出產鱈魚,明報,25/1/2007
9.^ 只會出口到澳洲作工業(yè)用料,早前印尼出口油魚到香港,懷疑是因應香港進口商的要求,將油魚改名為“鱈魚”,事件或涉及驗證人員濫權,印尼方面會處分有關人員,并保證不會再發(fā)出油魚的衛(wèi)生許可證。
10.^ 有媒體發(fā)現(xiàn)販商以“圓鱈”名義出售油魚。惟圓鱈之名乃不肖商人魚目混珠之用,本種并非真正圓鱈(Gadus macrocephalus)
11.^ 市面上亦流傳所謂食用油魚的減肥方法,利用油魚的蠟質阻礙人體吸收營養(yǎng),從而達到減重目的,但此舉或有損健康。
12.^ 早在1997年,已有人投訴食用油魚后腹瀉,1999年更于澳洲南部,爆發(fā)集體腹瀉,有41人于同一餐廳食用油魚,其中19人出現(xiàn)癥狀,及后再有多宗個案,事主腹瀉排出橙色油脂,政府最終不建議該魚入饌。
13.^ 來源:Editorial: Diarrhoea associated with consumption of escolar (rudderfish), 3/10/02
來源:Illness associated with rudderfish or escolar in South Australia, 3/10/02
14.^ 來源:Mislabelling of escolar fish species as sea bass and potential health issues associated with consumption, FSA, 20/8/2003
15.^ 來源:專家稱兩者不同種 澳洲吁勿吃油魚,明報,24/1/2007(雅虎香港轉載)
16.^ 2007 年1月,傳媒揭發(fā)百佳超級市場,以“藍鱈魚”、“鱈魚(油魚)/ CODFISH(OILFISH)”等名義出售油魚,遭多名消費者投訴,指食用后感到不適。然而百佳指稱“油魚”為“鱈魚”的一種,認為事件不涉及品質和安全問題。但當局指出,根據文獻記載,“油魚”與“鱈魚”是不同種類
17.^ 注:油魚和鱈魚雖然同是輻鰭魚綱,但鱈魚是鱈形目,有別于油魚的鱸形目
18.^ 來源:〈百佳假鱈魚食壞人〉,香港《蘋果日報》,2007年1月24日,要聞 A1
19.^ 2007年2月,傳媒發(fā)現(xiàn)惠康超市以“白玉豚”名義出售油魚刺身壽司,該公司隨之停售。來源:惠康停售白玉豚 業(yè)界促政府統(tǒng)一魚名,香港明報, 02/02/07(香港雅虎轉載)
20.^ 來源:有關識別及標簽油魚/鱈魚的指引,食物安全中心,香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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