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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的哥遭遇“自首”迷局,哥不懂法,無助悲催中 我家住山東省泰安市肥城市邊院鎮(zhèn)邊院村,我父親陳立明于2010年9月18日13時許開車外出,音信全無,直至2012年元宵節(jié)才接到肥城市公安局通知:我父陳某被三名歹徒殘忍殺害并埋尸在大汶河灘。∥覀兗胰吮慈f分,憤恨之情難以言表!我們相信,三個殺人犯一定會得到法律的嚴懲,讓他們血債血償!但是開庭審理當天,我們卻被告知殺人犯是“自首”,要從輕判罰。歷時一年半的時間(山東電視臺新聞、齊魯網(wǎng)新聞視頻為證http://v.iqilu.com/2012/06/01/3779402.shtml),經(jīng)歷了刑偵部門千辛萬苦的破案才抓到的殺人犯,竟然是“自首”,我們感到無比震怒。雖然,我們對有關(guān)司法部門有所懷疑,但是我們還是堅信司法的公正。!在此,我們希望能得到網(wǎng)友更多的關(guān)注和聲援,發(fā)揮輿論監(jiān)督的作用,預防司法腐敗,嚴懲殺人兇手,以期實現(xiàn)司法公正,還我們被害人家屬公道,還社會正義!! 案件事實與審理過程大致如下: 2010年9月18日14時許,殺人犯裴論、劉龍飛和張楓以租車去要賬為名搭乘我父的桑塔納轎車,后將我父騙到一處偏僻的沙場。此時,裴論發(fā)短信要求劉龍飛“動手啊”,于是他們?nèi)藢ξ腋高M行了瘋狂而殘忍的毆打,張楓用磚頭對我父頭部猛砸致使我父鮮血直流,終因失血過多而喪失抵抗能力。但三人的瘋狂舉動并未停止,他們喪心病狂、毫無人性,視人命為草芥,將已經(jīng)身受重傷、鮮血直流的我父親利用準備好的手銬鎖住裝入汽車后備箱(我父親身高182cm),期間不顧我父的苦苦哀求。為了達到殺人滅口的目的,在劉龍飛和張楓的堅持下將我父帶至南留水庫附近(途中為防止我父呼喊求救還用膠帶封住嘴),他們不顧我父的苦苦哀求,殘忍地用我父親的皮帶勒他的脖子,幾分鐘后見沒有達到殺人滅口的目的,裴論又把車里的安全帶割下,殺人犯劉龍飛、張楓和裴論依次進行勒頸,最后三人一塊勒,他們力度之大已經(jīng)使安全帶深入到肉里,我父親最終喪命于這三個亡命徒之手,死時臉色發(fā)紫,嘴角流血,形態(tài)十分凄慘!而且最后他們又殘忍的對我父親的尸體進行了焚燒和掩埋大汶河。 本案于2012年8月24日由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作為主審法官,在肥城法院開庭審理。在法庭上,三被告人無絲毫悔意,對自己犯下的罪刑百般推脫,特別是張楓和裴論,為了保命,將責任都推諉給劉龍飛,丑態(tài)畢露;當庭竟然認定裴論為自首,我們甚感意外。按照我國《刑法》第六十七條之規(guī)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裴論是接到肥城刑警隊通知后到馬莊派出所接受的詢問,這顯然不是自動投案,并且在對裴論進行詢問時刑警隊是以涉嫌搶劫殺人對該案進行的調(diào)查,何況他在突審多次后才交代的主要事實,這連坦白都算不上又怎能談自首呢?還有,在庭審過程中,據(jù)劉龍飛及其辯護律師講,被告人裴論在看守所時曾托人給劉龍飛帶話,讓其把所有事扛下來,頂替他作為該案的主犯,以此來保命……在戒備森嚴的看守所里,還能自由的給同案犯傳話,串供?這其中又隱藏著怎么樣的貓膩?后來我們才知道裴論是泰安市岱岳區(qū)馬莊鎮(zhèn)管區(qū)書記,其父是國土局土地管理所所長,其叔是泰安市檢察院某庭的庭長…… 父親的冤魂一定在天上看著我們,殺人犯裴論、張楓、劉龍飛三人一日不死,我父親就一日不能瞑目,讓三人留在世上只會貽害社會、禍害他人!作為被害人家屬,三人不殺,無顏面對生者,更愧對我父冤魂! 作為平頭老百姓,我們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只能尋求各位正義而善良的網(wǎng)友的支持和聲援,對案件進行關(guān)注,要求查處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司法腐敗現(xiàn)象,找出司法蛀蟲,還法律一片純凈,還我們一個公道! 感謝您能關(guān)注完我們的帖子,希望您能留言或者轉(zhuǎn)發(fā),您的每一次關(guān)注和聲援都是對我們莫大的慰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