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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安徽省車船稅實施辦法》,省財政廳和省地稅局近日正式發(fā)布公共交通車船免征車船稅的有關事項公告,明確2013年8月1日起對我省公共交通車船免征車船稅。 省財政廳稅政處相關人士介紹,公共交通車船,是指經(jīng)本市車船營運主管部門(包括市、區(qū)縣城市交通運輸管理機構,下同)批準,依法取得營運資格,執(zhí)行本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營運收費標準,按照規(guī)定時間、線路和站點(渡口)營運,供公眾乘用并承擔部分社會公益性服務或執(zhí)行政府指令性任務的車船!鞍ü财、電車、旅游專線車、機場專線車以及客渡船、車渡船、車客渡船等都屬公共交通車船范疇。 ” 享受免稅的公共交通車船的納稅人,應當在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船舶年度檢驗前辦妥免稅手續(xù)。納稅人集中辦理減免稅手續(xù)的,可以在每年12月15日前向主管地稅機關提請下一年度車船稅減免稅備案。主管地稅機關應當在受理減免稅備案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登記備案工作,核發(fā)《車船稅減免稅證明》。納稅人憑《車船稅減免稅證明》,在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及車船年度檢驗時,不再由機動車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或者車船委托代征人代征當年度車船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