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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災難發(fā)生后,不少組織和個人進行了捐款。慈善本是一種個人行為,但馬云的微博也在這幾天“炸了鍋”,他與7月29日更新的微博評論遭到了網友“圍攻”,紛紛質疑“為啥不捐”。 有網友表示,媒體剛剛報道了馬云出手拿下了中國最貴、單價世界第二的香港白加道22號豪宅,斥資15億港幣(約合12.38億人民幣)?傻搅藝矣须y的時候,卻不見消息。 但我們冷靜下來想想,為什么首富就一定要捐錢呢?為什么首富就一定要捐的比別人多呢?馬云的財產有自己分配的權利,網民又有什么權利凌駕于道德之上去指責不捐的人呢?難道捐的多的就比捐的少的有道德嗎?我們就先來看看,什么是道德綁架。 道德綁架 所謂的“道德綁架”,只可能是在用圣人的標準要求普通人,用美德來要求道德義務,或混淆政治義務和道德義務的情況下才成立。 比如,要求一個人舍身救人,否則就要譴責,這就是道德綁架;要求一個人掏錢支持希望工程,這盡管是一件好事,但如果一個人不掏就要譴責,這也是道德綁架,因為這并非他的道德義務!暗赖陆壖堋敝园l(fā)生,除去人的精神結構不談,根源就是道德判斷邏輯的混亂。對于“道德綁架”的理解,社會觀點大致可分為以下兩種,分別代表了“保守主義”和“自由主義”思想。 觀點一(保守主義):但是,如果一個人連道德底線都沒達到,連道德義務都沒盡到,用道德底線的標準、盡道德義務的要求對他進行道德判斷就不僅不是道德綁架,相反是在捍衛(wèi)作為一種“公共善”的道德。那些把什么都稱之為“道德綁架”的人,等于連這樣的道德底線和道德義務都要取消。 觀點二(自由主義):“道德”一詞的存在目的在于個人的修身養(yǎng)性與精神發(fā)展,并進而形成群體性的“寬容”、“理解”、以及“尊重”。其存在不同于并高于法律,沒有任何強制性和規(guī)范性,是一種對模糊的“善”與“美”的渴望與追求,扎根于人的本性之中。且不論社會對“道德底線”和“道德臨界點”的所在并沒有一個很好的定性——“道德底線” 一詞本身概念極其模糊,哪怕一個人跨越了“道德底線”,但凡他的行為還在法律范疇允許之內,其行為就可以被接納和理解。僅有對逾越法律底線的行為,社會才能夠比較客觀地評價其行為為“錯誤”。但在一般情況下用“個人道德標準”或是毫無明確定性的所謂的“社會道德標準(公共善)”,即“道德底線論”對沒有違背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進行的道德批判(例如對“不給老弱病殘讓座”進行批判),從根本上即是“道德綁架”。所以,正因為“道德”本身并不存在“義務”屬性,“道德義務”一詞犯了邏輯上的錯誤,本身不應存在。 別用道德“綁架”慈善 21歲的大學生莫向松為籌集治療白血病的巨額費用,和14名同學帶著標志牌和玫瑰在成都市武侯區(qū)希望大廈外下跪,向希望集團董事長借款100萬元治病,引起了社會關注和網上爭議。(見7月3日《新京報》) 看到這則新聞,不由想起了“史上最牛乞丐”夏海波,因風濕性關節(jié)炎休學,在外流浪乞討。乞討途中他堅持寫博客,學英文,撰寫了《乞丐日記》、《愛在人間》兩本書,在好心人幫助下出版《乞丐日記》后,他結束乞討生活,賣書為生。 兩起事件中的主人公都有類似“乞討”的經歷,不同的是莫向松的行為引起人們質疑,而夏海波則得到了大家的尊重與好評。從某種程度上說,“借款100萬元”與“幫助出書”都屬于對乞討者的慈善行為,體現著社會的人文關懷,但前者多了些“道德負擔”,后者則是出于人們自愿。 在“跪求借款”事件中,莫向松的不幸遭遇當然值得同情,但是他尋求“慈善”的方式有待商榷。莫向松表示“此舉只為獲得救助,活下去”,聽起來似乎無可厚非?墒,想獲得幫助是否就有必要采取下跪這種“不太尊嚴”的方式?又何必在公眾場合,吸引大家關注?也許在求助者看來,一邊是“不差錢”的集團董事長,一邊是急需錢救命的“患者”,人們情感的天平很容易倒向了后者,這種“方式”更容易達到獲得救助的目的。至少,引起了社會關注,不會產生太壞的影響。 但是,自愿是慈善的前提,再合理的訴求也需要通過合理的方式表達。高調公開的慈善策劃,與道德捆綁的求助活動,也許在短時間能起到放大愛心、擴大關注的效果,成功于一時,但是傷害的卻是慈善事業(yè)的基礎。試想,那位董事長如果不借款,是否就貼上了“為富不仁”的標簽?如果借了款,其他需要幫助的人群起效仿,是否會給公司正常運作秩序帶來影響?不理性的“尋善”活動,終將阻礙行善的步伐。 如今,慈善觀念已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個人、企業(yè)都投入到了慈善事業(yè)之中,健康的慈善環(huán)境對慈善事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也愈加重要。現代慈善理念、行善積德的氛圍、大批慈善家、慈善捐贈平臺是慈善事業(yè)發(fā)展不可或缺的元素,是慈善走上良性軌道的堅強支撐。這既需要慈善方的責任、熱情,也需要受助者的真誠、冷靜,還需要社會的寬容與理性。 此外,還應該明確:慈善只是社會救助體系的一部分。既要促進慈善事業(yè)發(fā)展,更要完善醫(yī)療保障制度,讓類似莫向松的弱勢群體在遭受重大病故時,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這樣才能避免“下跪救助”的尷尬和如此強烈的社會反應。
http://tech.ifeng.com/a/20150817/41419778_0.shtml?wratingModule=1_12_97 2015年08月17日 07:47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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